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如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3、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4、维护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5、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公安局的业务可划分为刑事部门、治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出入境部门、人口管理部门、内安全保卫部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