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