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本地城市户口的租客,需到所属片区的居委会开证明,证明上要有居委会的公章;对于本地农村户口的租客,则要到村委会开证明,并盖上村委会的公章;对于外地户口的租客,则要携带个人资料,前往当地派出所开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