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一般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下面为具体分析这两种情况:
(一)双方有约定的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专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达成了约定,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
1、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
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本来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的话,装修费用应该由承租人自己来承担。因为承租人装修是处于自己利益的考虑,而且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是不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装修费用的。
2、出租人同意装修的
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及修复的费用。若无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承租人装修房屋的费用,只能承租人自行承担。另外,一般的情况主体结构的装修归出租人,附属设施老化的归出租人。屋内的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一、租房家电老化维修费谁负责?
租房家电老化维修费用,应该由出租人来负责。对于房屋维修费用的承担,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办理。但是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作出约定,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正当使用,造成家电损坏,应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承担维修费用。
二、租房子燃气灶坏了谁负责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是出租人是合理使用,而租赁物本身因没有维修而损坏,则是出租人进行维修,如果是由于承租人自己的原因,由于使用不善导致租赁物损坏,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