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损失赔偿不属于附加刑。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判处经济损失赔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对被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