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当事人必须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的前提下,才可以享受生育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补助;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交验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出院小结、收据及明细、劳动合同、新生儿的出生证等证件及资料;3、去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报销,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