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登记的流程及步骤:
离婚登记必须按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双方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记录员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
3、记录员向双方讲明离婚登记的条件。
4、记录员咨询双方的离婚意愿及离婚协议内容是否同意。
5、若双方对财产及债务等事项意见一致,则要填写一份离婚声明书,并在上面签名。
6、两人必须在监督员面前亲自在协议上签名。该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登记员要对两人的证件、材料及声明进行审核,若满足条件的,则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发放离婚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