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信用卡被立案,大多数信用卡行为构成信用卡欺诈罪,一般有两种情况:
1、使用伪造信用卡、虚假身份证明欺诈信用卡、无效信用卡或使用他人信用卡、经济欺诈,金额超过5000元,这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信用卡欺诈,只要满足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就会立案:
取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窃取、联网、通信终端等方式窃取、收购、骗取或者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
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况。
2.恶意透支信用卡5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三个月以上仍不归还的,视为恶意透支。只要欠款金额达到量刑门槛5万元,就会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