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恶意举报的怎样进行申诉,要依据被举报人的身份而定,如果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九条 被监察人员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诉处理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申诉受理机关审查认定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六十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向该机关申诉:
(一)留置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的;
(二)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的;
(三)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机制而不解除的;
(四)贪污、挪用、私分、调换以及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处理。申诉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查,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处理,情况属实的,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