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我国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对其享有充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部分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因法律另有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为了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珍贵的动植物,国家先后制定了《矿产资源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