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后,只要行为人的犯罪情形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时,刑事立案之后可以撤销案件。其中法律规定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特殊情况。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6、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