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主城区缴存职工每人1200元/月(14400元/年)、夫妻双方为2400元/月(28800元/年)。
【法律依据】:
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