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先进行民事诉讼是不可以的。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结终结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_x000D_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_x000D_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_x000D_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