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办理户口转移的原因不同,“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的答案自然也有所差别,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办理准迁证时所需提供的材料上。
(一)婚迁,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迁出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二)大学入学或毕业的,持入学通知书或报到证办理;
(三)公务员录用、职位调动,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录用或调动证明;
(四)入、退伍的,持入伍通知书或复原安置证明;
(五)购房的,持房产证、住房证明;
(六)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
(七)收养或解除收养小孩的,持《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及相关证明。
一、没有户口本可以迁户口吗
不行,办理户口迁移必须携带户口本。
可以要求补办户口,户籍民警即时打印一个新的户口本给她,需交工本费10元,然后再办理户口迁移。补办户口本后原户口本可以正常使用。补办户口本不需要村里开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即可办理,由户口本中成年的家庭成员持身份即可补办。
迁户口的情况如下:上大学、招工、招干、购房、投资、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夫妻投靠、父母子女相互投靠都可以迁户口。户口迁出本市一般要求重新办理身份证,市内迁移不用重做。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迁出户口的具体条件以下:
1、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需要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落户的,由本人或户主持盖有院校公章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和《居民户口薄》,向户口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
2、县市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动、录用、招收的干部、工人,以及办理离退休人员和上述人员中符合随迁条件的家属,要求将户口迁移到现工作单位、原籍的,由本人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及《居民户口薄》,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3、夫妻互投,由本人持《居民户口薄》和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4、人投靠子女。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和拟投靠子女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5、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由本人或户主持《居民户口簿》和拟落户城市的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二、转户口怎么转
户口迁移,除根据国家规定凭有关证明即可由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登记手续外,其他户口迁移,须依照下列程序:
(1)申请人应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出具有关的入户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证明、单位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由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后填写入户审批表上报县、市公安局审批。
(2)户口迁移实行分级审批。市、县公安局负责审批由农村迁入城镇,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口,市区的公安分局负责审批由集镇的非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和县城的户口。
(3)凡经过审批同意入户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准予迁入证明。持有准迁证或不需要准迁证者,应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由其发给迁移证。
(4)居民应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至迁入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一般迁移,除迁移证外,还应持准迁证或招工招生、毕业派遣、工作调动等相应的证件。入籍、归国定居、复员转业退伍、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民政部门收容安置的无家可归者等,不需准迁证和迁移证,直接凭相应证件办理落户、入户手续。
这些手续只要自己抓紧时间办,一个星期内就可以成功办理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