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承诺期限的计算方式是: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_x000D_
【以信件或者电报等作出的要约的承诺期限计算方法】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