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我国是有一部分人是退伍军人的,在他们退伍之后的社保和医保问题也值得关注。那么大家知不知道退伍军人医保卡办理是怎么样的呢?在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退伍军人方面的相关知识,下面一起看看吧!
一、退伍军人医保卡办理
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战士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
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二、相关法规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经过了小编的耐心介绍,相信广大朋友们退伍军人医保卡办理的问题已经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了。其中还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医保卡的办理很简单,退伍军人也可以马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