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律关系中有保险人、投保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主体,明白了各方主体的概念,我们才能明白买保险应当和谁签订保险合同。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授权,代理其经营保险业务,并收取代理费用的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都属于保险中介,都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买保险应当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
地役权合同和谁签
地役权合同和供役地人签。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司法鉴定协议书和谁签
司法鉴定协议书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人进行签订。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六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谁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所谓保险合同解除就是指在保险合同关系有效期尚未届满前,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合同,保险合同签订主体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涉及的保险合同当事人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解除主体仅为作为签订主体的投保人和保险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享有法定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而保险人则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才可以解除合同。而对保险标的具有高流动性和高风险性合同,法律对投保人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做出限制,如保险法第50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后谁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后谁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那么,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此处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