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2、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4、担保法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1、违约金约定注意事项
1)、依据合同总额或其它一定数额为基准,确定一定的比例作为违约金;
2)、依据对方逾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按照定期固定数额或比例的方式来连续计算违约金。
2、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金支付比例,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3、违约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
1)、如果由于违约金的约定比例过低,导致无法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时候,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或单独提出要求赔偿损失。
4、法院判决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律原则
1)、由于违约金增减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很大关系,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5、违约时定金的双倍返还或不予返还
1)、除违约金外,往往在合同中还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不高于合同总价的20%)。
2)、如果对方出现了违约,守约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定金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
3)、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相对违约金而言,由于定金在签约时一般都已经实际支付,因此,以定金罚则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数额明确、简便易行,相对于违约金具有相对的优势和便利。
5)、在违约金和定金两种违约责任并存时,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之一来行使权利。
在签订这类合同时,应积极的书写这类违约金的数额,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合同纠纷时,应积极的凭借这类合同,到我国的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我国的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案情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