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项目总规模3.02万亩。项目建设地点包括:户木乡德山三街村、德山二街村;遂城镇大马各庄村、小马各庄村、永合庄村、冯家町村、大次良村、小庞村、大庞村、张华村、遂城村、曹各庄村、东关村、谢坊村;安肃镇双营村;漕河镇小刘庄村、大刘庄村、北庞村、曹庄村、南庞村、西漕村、西漕店村,共计22个行政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