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共同债务的,共同财产则为共同债务,离婚后也需要共同承担,如属于个人债务就只需要债务人承担。夫妻公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日常生活所需的必要开支所负下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必需的开支所负下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吗
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
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双方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
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内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怎么办
婚内一方不知情的债务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可能是借款方一方的个人债务,主要取决于这笔债款用于何处,如果是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一方不知情也要一起还债。如果此债款没有用于家庭的日常开支,而是借款方自己个人所用,比如赌博、包养情人等行为,则属于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还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