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人事代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要求,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各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估、社会养老保险、海外政治考试等综合服务,是实现人事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新人事改革措施。人事代理人的方式是委托人事代理人,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可以委托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总体规划等,也可以一次性委托、委托人事档案给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人事代理人可以分为单位委托代理人和个人委托代理人。人事代理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形式,是根据需要外包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的企业,由专业的第三方代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