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残疾儿童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接受学前教育:_x000D_
1、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_x000D_
2、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_x000D_
3、残疾儿童福利机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六条_x000D_
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_x000D_
初级中等以下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_x000D_
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机构、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高级中等以上文化教育、职业教育。_x000D_
提供特殊教育的机构应当具备适合残疾人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