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您可以直接和这个导游所在的旅行社进行沟通协商。如果这个旅行社并没有拿出诚意的话,您就直接拨打当地的旅游局电话投诉吧,旅游局会继续帮您解决问题,比如组织双方见面私了,或者进行赔偿等。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话,那您就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就行了。不过我站在您的角度替您说一句,不要让一点小事伤了自己的心神。
如果不是欺诈这类重大的问题的话,法院这条路还是不建议选择的。
怎么投诉导游,强买强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2、哪些是欺骗、强制购物消费的行为1、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2、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3、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