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是按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
1、拆迁补偿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房屋建成以后相关部门会进行验收的,通过验收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而房屋产权证书上会记载面积,这个面积就是房屋的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时一般会按照产权证书上的面积登记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得知拆迁消息后还能扩建房屋吗
在得知拆迁消息后,并且拆迁公告已经公布出来的,一般就不能扩建房屋了,因为此时申请建房的手续是不会被批准的。如果私自扩建,会被认定为违建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就规定了,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拆迁补偿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该条规定了征收行为的实施机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