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律师函由委托人寄出有效吗合法吗
代发的律师函,本身是告知受送达人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本身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起到警示的作用。
二、律师函的特点
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业务中使用律师函,因此其适用于范围非常广泛,从诉讼到非非诉讼领域,从民事到商事领域等等。
3、精悍灵活。律师函是一种非诉讼业务范畴,律师函往往篇幅短小灵活,但依据法律提出的威胁性要求使其具备精悍的特征。
4、受托发函。也就是说是代表委托人以律师的口吻和形式向委托人指向的人表达委托人的意志。
5、表征法威。律师在人们看来是法律的专家,是最为严谨和认真的专业人员,如果由律师发话就是委托人的意志赋予了强烈的法律救济色彩。有人所谓律师函,就是一封合法的恐吓信,以让对方卷入法律纠纷相威胁,说得十分形象。
三、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函怎么发?
1.由律师来寄
律师函由律师来寄,不要客户寄。为什么?(1)客户付钱了,最好什么事情你律师都给他做了,不要再让他来做,要不然他会觉得付钱不值;(2)律师函以律师的名义来寄送更规范,更能显示律师函的严肃性。律师函在寄送过程中还是有些道道的,这些客户并不明了,所以由律师来寄也更保险。
2.用EMS的形式寄
为了确保对方能及时收到律师函,律师函最好用邮局特快专递(EMS)来寄送,不要省那两个钱,用什么普通邮件或挂号信来寄送,这样显得不专业、不严肃也不安全。如果可能最好也不要用其他快递公司的快递寄送。
(1)邮局的特快专递比快递公司的快递更安全。一旦对方否认收到律师函,你可以让邮局出具对方已经签收律师函的证明,邮局出具证明的证据效力更强。
(2)有些单位对于邮局的特快专递是签收的,对于快递公司的快递是拒签的,让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自己联系收件人,这样就很麻烦,搞不好耽误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