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寸照片两张到政府大厅出入境管理处,填写出入境申请表。
港澳通行证(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办理步骤如下:
1、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
2、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
3、已满16周岁的公民,请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本人亲自到场。对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4、 申请验证合格之后,需要等待2周才能拿到通行证,可以选择邮寄或者自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八十九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出境,是指由中国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由中国内地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大陆前往台湾地区。
入境,是指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进入中国内地,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中国内地,由台湾地区进入中国大陆。
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