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我市居民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的,本人须向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办理个人旅游G签注(香港G签有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年二次四种,每次在港逗留不超过7天;澳门G签有3个月一次、1年一次两种,每次在澳逗留不超过7天)。
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 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四)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五)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出境管理法》
第十三条 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必须持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
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根据入境的事由确定。
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缴验证件。
第十四条 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投资或者同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合作以及其他需要在中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