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认定为一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认定为二级医疗事故;轻度残疾、存在一般功能障碍的,属于三级医疗事故;造成其他明显人身损害的,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_x000D_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_x000D_
(一)医疗事故等级;_x000D_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_x000D_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_x000D_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