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合同约定的赔偿性质的款项,但是它们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功能。定金是双方对交易的预付款,常常用于证明合同的成立,并且在合同履行完毕时会退还给买方。而违约金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对一方违背合同约定行为所产生的惩罚性赔偿金,旨在加强债权人的法律地位,促进债务人遵守合同。因此,在合同中,一般只能约定定金或违约金的一种方式,同时适用是不允许的。如果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了定金和违约金,一般会以定金为优先赔付,然后才是违约金。如果在约定的违约期限内履行合同,定金应予以退还;如果逾期未履行合同,定金则不予退还,并可用作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的一部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定金和违约金的数额过高可能会被认定为法律上的“不合理利益”,导致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照约支付;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损失部分应当另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