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申请亲子鉴定,提出申请的一方应当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经法院同意受理后,有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
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一、非婚生子如何确认亲子关系
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认定,主要有两种形式:传统意义上的推定和现代意义上的亲子鉴定组成的证据证明亲子关系。
(一)法院推定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出具的证据一般为以下几种:
1、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记录了父母双方的身份信息.
2、比如能证明男女亲密关系、或涉及孩子生育抚养问题的通话录音、短信邮件、照片视频、字据承诺、资金往来等证据;
3、邻居的证言证明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等证据。
(二)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作为亲子确认制度的独立证据之一,越来越受到办案法官的信任,在司法实践中,多数法官认为推定亲子关系应在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条的前提下进行,少数法官则认为认定亲子关系无需形成证据链,即使存在单一的间接证据,只要能使其形成内心确认即可。
二、男方拒不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男方拒不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