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给的处理方式是:此时是可以首先协商处理的,如果是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坚持不给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提起民事诉讼。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是违反劳动合同纪律的,如果不给的话是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公司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司索要劳动合同文本,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公司不给回属于劳动者的那份劳动合同,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回属于劳动者的那一份,若公司拒绝,劳动者可以立即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是违反劳动合同纪律的,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当事双方都有依据,如果不给,是属于单方毁约,应该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签订合同是为了对当事人双方都有制约,所以应该每人都有一份。
二、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加入哪些约定条款?
1、在劳动合同中加入诸如试用期、培训、保密、竞业限制、违约金、离职工作交接等约定条款。
2、为防止发生有关规章制度效力的纠纷,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条款(如“乙方确认已经了解了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等)。
3、为防止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的抗拒行为(如不接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等),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送达条款(如“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4、为防止调岗调薪时发生争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诸如“岗随薪变”的条款(如“若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调整工作岗位的,工资会按照调整的岗位适当调整”)。
5、除了上述条款外,企业还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一些其他事项,如“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利”等。
综上所述,公司给新入职员工出示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要各持一份,员工要保留好自己的那份。如果公司不给,应视为没有签订合同,索要无效的,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拿出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样胜诉后可以得到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应该一式两份,人手一份,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是属于单方违约,应当给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一年的平均工资给予补偿,按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赔偿,赔偿年限不应超过十二年。劳动者可以立即解约,并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