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但一个户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员。我们在做老房拆迁的时候,也会碰到过一套房落有几个户口的情形,但都属于直系亲属成年后,单独的情形。因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房屋过户后,原户主拒绝迁出户口的情形并严重影响买方的户口迁入工作。
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性的要求卖方将自己的户口迁出,如此看来卖方拒绝迁出户口的话,在法律的层面上来将并没有有效的措施可以解决,也没有办法强迫卖方将户口迁出。这是否就意味着卖家可以“为所欲为了”呢?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如果买方由于特殊需求,如孩子读书等,需要迁入户口并占用名额。那么不迁户口可能会影响买家的积极性,造成房屋出售困难。另外,即便卖方口头承诺可以将户口迁走,买方也会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
明确了卖方户口是否一定要迁出以及迁出与否对买方影响如何,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有哪几个解决卖房时迁移户口的问题:
1、依据一般城市的规定户口从住房迁出的条件是先找到迁入的地方。如果买主的户口一时之间无法顺利迁出,可以先与买家商议并在合同中做出相应说明,买家给出一段时间的期限供卖方重新找到新的户口接收地。
2、先协调自己的亲朋好友,暂时记挂在他们的户上,需要户主去公安局帮忙做备案和相关手续。然而由于各地存在差异,卖房者可先行向准备要迁入户口的当地派出所问清楚怎么迁入,再到原户口所在地开迁出证明。
3,可以找有资格的中介机构、人才市场等暂时将户籍保存在他们那里,一般每月需要缴纳费用和押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