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受理条件: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法律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
第四条 积分落户政策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合理设置积分落户规则,增加社保和居住年限比重,优先解决好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
第五条 符合积分落户条件的人员,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直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第九条 坚持“两为主”原则,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各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完善招生入学政策,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比例或数量。通过多种途径,缓解教师编制和教育用地紧张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