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投保两年后保险不能解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保险人在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_x000D_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_x000D_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_x000D_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_x000D_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_x000D_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_x000D_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_x000D_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