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
企业并购的原则:
1、依法和依规原则。
2、实效原则。整合要以收到实际效果为基本准则
3、优势互补性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并购整合所涉及的程序和步骤应当是在现实条件下可操作的。
5、系统性原则。并购整合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各种要素的整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