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的处罚:犯本罪,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影响珍贵文物流失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量刑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二、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