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辽宁省劳动合同法实施办法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三章劳动合同期限。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