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证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房产公证后是不能反悔的。公证通常是国家通过行政行为,对一些行为或者事项进行了官方认证。公证属于一种具有非常强的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经过公证的事项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除非当事人具有充分的、相反的证据能够彻底推翻这次的公证。否则当事人都不能在房产公证后反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