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公证没过户可以反悔。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法律效力,以物权的产权归属登记为准,公证不产生物权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_x000D_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_x000D_
第二百一十五条_x000D_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