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负债权益的概念一般如下:负债权益比通常属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结构,一般会显示财务杠杆的利用程度,负债权益比率通常可以反映所有者权益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并且可以从另外的一个方面来反映该企业的长期偿还债务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约束指标,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原则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基准线加10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国有企业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可由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主业构成、发展水平以及分类监管要求确定。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或无法取得统计数据行业的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由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导向、行业情况并参考国际经验确定。
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管控工作继续执行现行要求,实践中再予以调整完善。金融类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按照现有管理制度和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