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公司债权人通常可以分为:主动债权人、被动债权人、社会债权人还有公司债的债权人,这种分类一般是按照传统的民法还有针对公司制度所制定的一种分类方法。公司债权人通常是指,通过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中,有权请求公司作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