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公司债权对于债权的处理情况为:公司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债权应当按照法院派出的清算组进行盘点和清偿,与剩余债权进行匹配从而偿还这部分债权。通常情况下,在某些公司因为管理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的情况下,而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用这种方式解决。
债权人在接到清算组通知后,应及时申报债权。根据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清算组负有告知义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重申了上述规定,并规定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同时,还须在当地省级报纸上进行公告。
第十一条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如果清算组未尽到通知义务,债权人有什么救济途径呢?由于清算组负有告知义务,该债权不应以已超过已知债权的申报期限为由被排斥在清算范围之外。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第2款规定,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股东对未尽通知义务的债权负有赔偿责任。
一、注销公司公示期过来怎么办
公示过期是需要重新提交注销申请的。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