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解散时的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由公司依法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如果公司财产无法偿还债务的,应当申请破产。
法律依据:_x000D_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_x000D_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_x000D_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_x000D_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_x000D_
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