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票据丢失申请公示催告流程如下:
1.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2.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不予受理。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通知停止支付
为了保证将来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申请的同时,应书面通知票据付款人停止支付该票据,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票据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
4.公示催告
由于票据已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人民法院无人得知该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原来是否归申请人合法持有,或者有无同该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申报权利
6.判决
在申报期间无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7.对判决可能出现错误的补救
由于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一种推定的判决,难保一定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