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导致受害者受伤住院的,按照规定是可以向肇事者索要赔偿的,如果肇事者不清楚应该赔偿多少,那么就可以向司法部门提出进行伤残鉴定的申请,根据鉴定结果来赔偿相应的数额,在济宁市伤残鉴定在哪办理?律师带大家了解下。
一、济宁市伤残鉴定在哪办理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京杭路30号)社会保险服务大厅1楼25号窗口
二、济宁市伤残鉴定受理条件
1、劳动者由于非因公伤残或因病,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可以申请;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三、济宁市伤残鉴定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2.《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节选)
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报程序的通知》全文
在济宁市申请办理伤残鉴定的人员,应当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手续,办理地点在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一楼,申请人可以是非因公伤残或因病,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的,如您还有其他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