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首先打开自己想要查询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2、然后点击网上办事中心 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3、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
4、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3个工作日内到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