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合法的;依照自愿,由单位组织统计后进行接种。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整体部署,区的新冠疫苗接种分两步走。在重点人群中开展接种,主要是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进行工作学习的人员。等疫苗上市后,按照自愿知情同意的原则,通过先预约登记后接种的程序,在普通人群中开展,确保分时有序安全接种。
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疫苗费用由自治区、盟市和旗县财政分级负担。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依照自愿,由单位组织统计后,报送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 传染病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公共利益和社会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对人民负责的思想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传染病防治法》的发布施行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和宣传贯彻活动,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学习宣传,使每一名卫生行政工作人员深知自己所负的责任,使每一名医疗卫生人员明确自己所应履行的职责,也使社会有关单位和个人知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保证法律的规定全面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