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吗?
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企业在具体计提折旧时,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3、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4、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