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嫁出去的女儿有拆迁补偿吗
1、出嫁后,女儿的户口没有迁移到外地的。
政府在征收土地时需要对征地补偿的对象进行确定,目前,对于农村土地的征地补偿对象是按照户口来进行认定的,即只要户口在该拆迁地区的,就可以获得赔偿,所以,女儿出嫁后户口仍在原地的,就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2、出嫁后,女儿的户口已经迁移到城市的。
这种情况下,由于户口的属性已经发生了变化,一般是不可以再次获得拆迁补偿的。但不同地方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部分地区可以按照女儿出嫁的时间和征地补偿对象的确定时间来认定,那么只要在女儿出嫁前已经确定为征地补偿对象的,那么就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这种情况下应当向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也可以咨询即明拆迁律师来了解具体情况。
3、出嫁后,女儿的户口迁移到其它农村集体的,但在新居住地并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女儿出嫁后,虽然户口已经迁移,但新的居住地还没有对其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这种情况下在原地还是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的。
三、户口影响拆迁补偿?农村女儿出嫁后,户口必须迁出吗?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农村女儿在出嫁后,一定要迁移户口。夫妻结婚后迁移户口的目的主要在于方便共同生活,或者是属于当地的民俗,所以在法律的层面上,出嫁的女儿是可以不迁移户口的。只要户口仍在当地,在征地拆迁时就可以获得相关赔偿,如果户口迁出的,那么就丧失了原户口地农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可能不会被确定为拆迁补偿对象。
二、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拆迁的流程如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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