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产品质量的情况处理是需要按照有关的措施进行,对于当事人的权益予以保护。那么,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原告方的举证责任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原告方的举证责任
(一)在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要证明自己的赔偿权利存在就应证明侵权责任三个方面构成要件,
1、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合格;
2、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失(即损害后果);
3、产品缺陷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原告没有证明上述三个要件的存在,那么就只能得出他所主张的权利不存在的结论。
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分为受害人的举证责任、生产者的举证责任和销售者的免责举证责任。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中,消费者既可以向生产者主张,也可以向销售者主张赔偿的权利。如果是通过商场、展销会、交易市场等场所购买的商品,还可以起诉活动开办者、柜台的所有者。新消法颁布后,网络购物中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可能成为被告,在其不能提供生产者或销售者信息的情况下,需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二、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
1、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2、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应由消费者另行向责任人主张产品质量责任。
3、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而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则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三、我国产品质量抽样标准
我国抽检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GB/T 10111-2008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2009/1/1
GB/T 10325-2012
定形耐火制品验收抽样检验规则
2013/5/1
GB/T 13262-2008
不合格品百分数的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2009/1/1
GB/T 13264-2008
不合格品百分数的小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2009/1/1
GB/T13393-2008
验收抽样检验导则
2009/1/1
GB/T 13732-2009
粒度均匀散料抽样检验通则
2009/12/1
GB/T 14459-2006
贵金属饰品计数抽样检验规则
2006/10/1
GB/T 16307-1996
计量截尾序贯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标准差已知的情形)
1996/11/1
GB/T 22555-2010
散料验收抽样检验程序和抽样方案
2011/4/1
GB/T 26823-2011
基于信用原则控制检出质量的零接收数 计数抽样检验系统
2011/12/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0部分:GB/T 2828计数抽样检验系列标准导则
2011/4/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 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2009/1/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2013/2/15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2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的孤立批检验抽样方案
2009/1/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3部分:跳批抽样程序
2009/1/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2009/1/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5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序贯抽样检验系统
2011/12/1
GB/T28863-2012
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
2013/2/15
GB/T30642-2014
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
2015/5/1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原告方的举证责任?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对于产品的质量情况是需要按照有关的措施予以保护起来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